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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商無共識 兩車隊不可打折

更新日期:2011/07/15 04:11

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/台北報導〕優良、大都會衛星車隊日前提報車隊與司機車資折扣分攤比例方案,台北市公運處昨天邀集相關機關、團體會商,但與會單位對折扣方案未達成共識,優良和大都會車隊須維持「照錶收費」。但兩家車隊也質疑,折扣攸關司機收入,但最後結果卻操縱在其他團體手中,根本就不公平!

 

公運處昨天邀集消基會、消保官、北市勞工局,以及計程車相關的六大公(工)會代表參加會商,對優良和大都會車隊提出車資折扣「司機負擔九十九%、車隊負擔一%」的方案進行討論,兩家車隊人員則是列席說明。

 

公運處一般運輸科長尚錦堂表示,新修正的「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」規定,計程車隊提供車資折扣差額,報經公路主管機關會商勞工、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、團體及計程車相關公(工)會,並訂於車隊與駕駛之契約內。但昨天與會單位就兩家車隊提出方案並未達成共識,無法依車隊方案讓司機負擔。

 

大都會和優良車隊都不滿地表示,車隊司機都已簽署「自願折扣」的切結書,也沒有強迫司機加入,但會商過程他們竟絲毫沒有發言權,實在很不合理。

 

大都會副總林永良更質疑,工會代表性不足,如何能站在車隊司機立場為大家發聲?優良協理謝明宏也說,折扣讓消費者減少支出,讓司機多些載客機會,是雙贏。

 

尚錦堂說,公會中有計程車客運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就是衛星車隊代表,但公會也沒有支持兩家車隊的折扣方案。

 

消基會副社長張家春則說,消費者和消基會都樂見有更便宜的計程車資,但這次會商是採「共識決」,消基會單方面贊成也不會通過,這樣的決議方式應該要檢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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